长江大学2014年第二学士学位土木工程专业新生报到须知 (荆州东校区)
报到时间
新生凭《录取通知书》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不要提前或推迟。2014级新生入学时间为:2014年8月30日—8月31日。
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提前书面向学校请假。请假期限不能超过两周。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学校办理书面手续者,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;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和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原件,没有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,学校将名单统一上报教育部注销其录取信息。
招生办公室电话:0716-8067167 8060550 传真电话:0716-8060813
报到地点
长江大学荆州东校区·城市建设学院学工办
乘车路线
荆州各汽车客运站及火车站——乘坐市内公交车——长江大学东校区
乘市内4路、15路、17路、23路、30路公交汽车,在东校区下车。
说明:
1.需乘坐火车的新生,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可购买优惠车票。
2.新生及其家人从家庭所在地至学校所有费用自理。
户口迁移、身份证办理
一、新生户口迁移: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,具体请登录长江大学安全与保卫处网站http:∥bwc.yangtzeu.edu.cn查询。
需办理户口迁移的,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。
1.户籍关系迁移地址:
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南湖路49号
2.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户口迁移证,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、出生年月日应与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。
3.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码(18位)必须准确,字迹清晰。
4.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(必须电脑打印,不能手写)严禁私自涂改,签发机关更改的要加盖户籍专用章。
二、新生入学前必须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三、荆州市籍(包括辖区的8个县、市、区)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,不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,只须带常住户口登记卡。
学生档案
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凭《录取通知书》直接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转交手续,并邮寄或自带至学校学生档案室。
组织关系
凡是中共党员的新生,报到时须同时递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(含允许自带的党员材料等),由本人负责直接交城市建设学院党总支后,集中转至学校党委组织部。湖北省内的新生,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“长江大学党委组织部”;湖北省外的新生,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“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”。
凡是共青团员的新生,自带团员证(和团员档案),由城市建设学院统一转接团组织关系。
学费及代收费缴纳
学费(12000元/生·年)、住宿费(学生公寓收费500—1200元/生·年),按学年缴纳。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费用(含代收费﹙见附表﹚),代收费一次性缴纳。
生活用品
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,学校配置有蚊帐、被絮、垫絮、被套、床单、枕套、枕芯、运动服、生活用品等供新生选购。学校周边销售的被服和生活用品良莠不齐,请新生慎购,学校禁止“黑心棉”进入学生宿舍。学校配置的选购物品新生亦可自备。
附表:代收费项目
代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(元) | 备注 |
教材费 | 1500 | 据实结算 |
体检费 | 35 | 常规检查和转氨酶检测 |
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 | 40 | 20元/人·年(2年) |
价费举报电话:12358